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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]中国摄影和谐金鼎奖首次启动

时间:2010-03-27 08:20来源:中国摄协网站 作者:梁山好汉 点击:
中国摄影金鼎奖是专为德艺双馨,默默无闻,为摄影艺术奉献的摄影人设立的最高奖项。为促进摄影艺术文化无国界语言发扬光大,给摄影人创造和谐、友谊、健康、团结的新局面,使

        中国摄影金鼎奖是专为德艺双馨,默默无闻,为摄影艺术奉献的摄影人设立的最高奖项。为促进摄影艺术文化无国界语言发扬光大,给摄影人创造和谐、友谊、健康、团结的新局面,使摄影人辛勤创作和无畏的付出给予肯定和回报的奖项。

        征稿要求:

  1、凡是国内外的的摄影人均可参加,不收作品评审费用。首届参评作品自1949年10月1日至2010年5月1日。参评作品必须是在国内外历届没有获过奖的作品。
  2、每人投稿数量必须是不同类别的作品12幅,组照4张为一幅,胶条连接。附上真实的个人简历,(字数在300-600左右,内容以摄影以来所取得的成就等,没有附个人摄影简历者不在评选范围。)
  3、参评作品最长边为10英寸(25厘米),传统数码、黑白彩色均可,参评作品不得装裱。参评作品统一出光面纸照片用快递邮寄,填写清楚参赛者详细地址、姓名、手机和固定电话、QQ、邮箱。信封上注明:首届中国摄影金鼎奖参评作品,作品背面贴上中国摄影“和谐金鼎”奖参评表
  4、参评作品题材不限,高雅向尚。欢迎不同流派、不同风格具有创新意识作品参赛,作品必须注明“原始影像”“后期创意影像”。
  5、所有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,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,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,如果参评的摄影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,评审委员会经过调查核实,有权收回颁发的金鼎及金牌证书。
  6、来稿一般不退,参评作品评委会将尽心保护,作品邮寄过程中出现意外,评委会概不负责。
  7、所有获奖作品需提供原始文件、不到现场领奖品者当弃权处理。评审机构将有权用于网络报刊,印刷出版展览使用,不再付稿酬。
  8、参评作品均有机会在中央数字电视摄影频道播放、在《香港摄影报》《香港画报》《中国影楼报》刊登。优先加入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、并可免费获得一年《香港摄影报》。
  9、所有参加本届评选的作者将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评委会规定,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。

    金鼎奖获奖标准

  1、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摄影人,在摄影业和其他行业;2、综合素质好,德艺双馨,作品加人品。

  金鼎奖评选规则

  1、首届已经获得金鼎奖的摄影人,第二届不得再获得同等的奖项。
  2、首届已经获得金鼎提名奖的摄影人,第二届可以再参加评审。

  金鼎奖颁奖仪式

  1、颁奖仪式在中央数字电视台播放,2、媒体记者采访专题报道,3、6名、“金鼎”奖获得者,在铺满红地毯的星光大道上到颁奖台领奖。

  金鼎奖颁奖时间

  2010年5月6日至12日电视监控公开评审颁奖。

  中国摄影金鼎奖投稿地址:中国贵州省贵阳市神奇路1号 贵州电视台摄影频道 邮政编码:550002
  国际网址:www.ccpoto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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